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第25号公告 ( ) 以及国食药监电[2012]18号文件 ( ) 的要求,我公司将对已上市的替普瑞酮胶囊分阶段进行检验, 并将检验结果在此向社会公示。
目前,由于检验的批次较多,无法在2012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检验并公示,出于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人的态度,我公司将按如下计划进行检验并公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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